:::
公告 許芳慈 - 教務處 | 2016-05-17 | 點閱數: 286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5 月 13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50057050 號函辦理。
二、有關新任團員遴選相關事項詳如簡章(附件 1),摘要如下:
(一)服務期間: 105 年 8 月 1 日至 106 年 7 月 31 日(105 學年度)。
(二)遴選資格:教師應為國中小現職合格教師,並具備五年以上合格教師之教學服務年資,及具備三年以上本縣輔導團兼任輔導員資歷或二年以上直轄市、縣(市)輔導團專任輔導員資歷。具備特殊資歷(如 power 教師)或條件者,本縣輔導團年資資格得酌予縮短,惟其年資應至少滿 1 年。
(三)遴選標準:
1、具擔任央團教師之專業素養(教育政策之理解與詮釋能力、問題覺察與診斷能力、教學視導與評鑑能力、教學創新與研究能力、組織經營與領導能力等)。
2、專門學科領域素養(學科知識、課程設計及教材之熟悉、教學方法等)。
3、人格特質(具服務熱忱、願意接近人群、善於溝通、具反思、理性思維及團隊合作等)。
(四)推薦方式:
1、受理推薦期間:即日起至 10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止。
2、推薦方式:一律採通訊推薦。請至國民教育社群網(http://teach.eje.edu.tw/)下載「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推薦表」(如附件 1 ),填妥資料並檢附任教年資、輔導員履歷等相關證明文件後,掛號郵寄至「612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請在信封空白處註明「推薦中央課程與教學○○學習領域/組別/議題輔導諮詢教師」。
三、有關央團教師服務期間表現優良者之敘獎,亦請將央團教師所屬學校之校長併同敘獎。
四、另有關中央輔導團之運作,以及央團教師之權利義務、考核,悉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設置及運作要點」(附件 2)辦理,請自行參閱。
 

:::

南新國小FB粉絲團

南新國小藝才班FB

嘉義縣南新國小音樂班

視訊會議

學年活動行事

即時空品測站資訊看板

:::

112南新國小課程計畫

imglink to https://course.cyc.edu.tw/course/pub/cou_dsp.php?sch_id=104671 \link to https://course.cyc.edu.tw/course/pub/cou_dsp.php?sch_id=104671 \
(府教發字第1120206777號備查)

112學年度教科書版本
link to https://course.cyc.edu.tw/course/pub/cou_dsp.php?sch_id=104671 onclick=window.open(this.href);return false;

本校財務報表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