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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許芳慈 - 教務處 | 2017-09-30 | 點閱數: 390

一、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106 年 9 月 26 日北教大課傳字第 1060420145 號函辦理。

二、「分組合作學習」有助於提升學生學習成就、增進學生之學習動機、發展合作及溝通技巧、增進學生自尊及促進族群融合、有助於適性發展,是一項具備多項功效的教學策略。為使教師瞭解如何規劃與設計分組合作學習,如何判斷選用適合的合作學習模式,如何教導合作技巧,以及如何評估實施成效,爰規劃辦理旨揭工作坊。

三、基於歷年來報名者眾多,座位有限,該計畫將依「報名身份」先後順序錄取至額滿為止,其參與對象如下:

(一)該計畫之二十九所「分組合作學習深耕學校」之校長、

教務主任及計畫內實施教師「務必參加」。(若已參加過本單位於 101 學年度~105 學年度辦理之「專業培訓工作坊」,得不用參與本次工作坊)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國小、國中與高中職)教師結伴參加。

(三)各縣市教育局之領域輔導成員。

(四)師資培育機構或教育相關系所之教授。

四、工作坊期程及地點:

(一)北區場: 11 月 11 日(六)至 11 月 12 日(日),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 134 號)。

(二)中區場: 10 月 28 日(六)至 10 月 29 日(日),臺中世界貿易中心(臺中市西屯區天保街 60 號)。

(三)南區場: 11 月 04 日(六)至 11 月 05 日(日),高雄國際會議中心(高雄市鹽埕區中正四路 274 號)。

五、請師長逕至分組合作學習網站報名( https://cirn.moe.edu.tw/Cooperation ),網路報名後須等待管理者審核通過,方可參加,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六、本場次工作坊兩日全程參與者,將核予研習時數 12 小時。

七、請惠予與會人員公(差)假,交通費及代課鐘點費僅補助二十九所分組合作學習深耕學校,其費用由核撥深耕學校辦理分組合作學習經費支應。

八、若有相關問題請洽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何佳雯小姐,連絡電話: 02-2732-1104#8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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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教發字第1120206777號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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