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嘉義縣105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優學生鑑定簡章及注意事項
鑑定資格:就讀本縣104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三年級學生,具備資賦優異特質者得提出申請,其申請資格為:二年級下學期及三年級上學期國語及數學領域學期總成績均達優等,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觀察推薦表總分在40分(含)以上者。 (曾參加過他縣市一般智能資優鑑定者,不得報名,違者送本縣鑑輔會討論)
資優鑑定簡章與報名注意事項請詳見附件,敬請踴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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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教發字第1120206777號備查)
112學年度教科書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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