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輔導諮商中心嘉義區駐點112學年度第二學期心理專業工作服務計畫
一、依學生輔導法於本校設置教育部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嘉義區駐點服務學校(簡稱教育部輔諮中心嘉義區駐點),提供嘉義區學校相關心理諮詢服務,希冀協助學校完善三級輔導工作,服務內容詳見計畫(如附件)。
二、本中心提供心理專業服務包括精神科醫師評估、心理專業諮詢及會談諮商等,若有需求請主動聯繫並依轉介流程申請相關服務。
(一) 精神科醫師評估對象含嘉義地區之國立、私立、縣(市)立高中職及國中、國小學生。
(二) 心理專業諮詢對象含嘉義地區之國立、私立、縣(市)立高中職教師、學生及家長。
(三) 會談諮商則以嘉義地區之國立及私立高中職學生為主要服務對象。
三、本駐點聘有專任專業輔導人員6位,服務區內(嘉義縣、市)高中職,同校轉介案達2案以上,即可請本中心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到校服務。
四、112學年度第一學期特約醫師3名,名單及值班時間如下,實際安排時間需電話聯繫後確認。
(一) 陳俊升精神科診所蔡湘怡醫師:值班時間為週四下午。
(二) 周裕軒身心醫學診所王裕庭醫師:值班時間為週五下午。
(三) 吳南逸診所陳庭香醫師:值班時間為週三、週五上午。
五、112學年度第一學期本中心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6名,兼任專業輔導人員3名,名單如下:
(一) 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1、曾玉姍諮商心理師。
2、許筱圓諮商心理師。
3、劉璦甄社會工作師。
4、陳品翰社會工作師。
5、潘世毅諮商心理師(嘉義高中)。
6、林桂妘諮商心理師(嘉義高工)。
(二)兼任專業輔導人員:
1、聖馬爾定醫院姜欣如臨床心理師。
2、聖馬爾定醫院林哲立臨床心理師。
3、賴芸秀臨床心理師。
六、醫師評估晤談時,請轉介學校務必派員(輔導教師、導師或其他相關人員)陪同,並視情況邀請家長共同參與。
七、專輔人員的服務須經醫師評估,並取得學校、家長與學生的同意後(112年1月1日起民法修正施行年滿18歲即成年,依法無須家長簽名同意),始得安排時間進行晤談,初次晤談及結案時,請轉介學校務必派員陪同,原則上無法指定專輔人員,若有特殊考量,則另案處理。
八、本中心尚有其他類型服務:心衛宣講(輔導知能相關宣講/工作坊)、安心服務(危機事件班級輔導、急性減壓團體、團體諮商等)、個案研討會議(參與針對個案進行的整合處遇會議)。若各高中職有相關需求,可依流程向本中心提出申請。
九、轉介流程(如附件1)、個案轉介單(如附件2)、專業服務同意書(如附件3)、服務類型申請表(如附件9),敬請參閱。亦可於電子公文或至教育部輔諮中心嘉義區駐點網頁下載使用。若有任何疑問,請電洽教育部輔諮中心嘉義區駐點專線05-2254663或傳真至05-2254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