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辦理國家研習營女童軍基本訓練、女童軍晉級訓練及幼女童軍晉級等三項訓練辦法,
請符合資格者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 103 年 6 月 10 日女總明字第 103064 號函辦理。
二、參加資格:
(一)基本訓練:年滿 18 歲以上,各國民中學童軍團長、教師、教職員、家長,或對女童軍教育活動有興趣之社會人士或大專生,性別不拘。
(二)晉級訓練:已辦理三項登記之幼女童軍服務員及已參加幼女童軍服務員基本訓練結業者(性別不拘)。
三、相關辦法詳如附件。
link to https://course.cyc.edu.tw/course/pub/cou_dsp.php?sch_id=104671 \link to https://course.cyc.edu.tw/course/pub/cou_dsp.php?sch_id=104671 \
(府教發字第1120206777號備查)
112學年度教科書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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