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昇洋投資有限公司社會福利部「困境家庭兒童暨生活
急難救助說明」相關資料 1 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9 月 2 日臺教國署高字
第 1050099121 號函辦理。
二、本案補助對象及範圍說明如下:
(一)補助對象:家族成員中有 18 歲(含)以下及急需幫助之
清寒家庭及民眾。
(二)補助範圍:為協助其改善生活之緊急生活扶助。
三、請貴校協助符合資格學生申請,並將申請資料彙整後逕向
該公司提出。如有相關疑義,可洽徐社工,電話: 02-272
70101 、電子郵件: sun54688863@gmail.com 。
四、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9 月 2 日臺教國署高字
第 1050099121 號函、昇洋投資有限公司「困境家庭兒童暨
生活急難救助說明」、社福補助申請書各 1 份。
餘請參閱附件
link to https://course.cyc.edu.tw/course/pub/cou_dsp.php?sch_id=104671 \link to https://course.cyc.edu.tw/course/pub/cou_dsp.php?sch_id=104671 \
(府教發字第1120206777號備查)
112學年度教科書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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