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微型電動二輪車(舊稱電動自行車)新法施行至今,仍有部分學生違法騎乘,請務必向家長及學生宣導,須年滿 14 歲者始得駕駛,駕駛時須配戴安全帽,車輛部分須向監理單位登記、領用、掛牌並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 |
二、 | 近期本縣學生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交通事故多以自摔、未注意車前狀況、遭他車擦撞為主,請學校多加宣導學生正確騎乘及防禦駕駛觀念,維護自身安全。 |
三、 | 可多加運用「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交通安全教育教案手冊」、「168 交通安全入口網」、「機車危險感知教育平台」等教學輔助資源,配合融入課程或宣導講座使用,以豐富教材內容並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
四、 | 檢附微型電動二輪車懶人包供參(連結: https://168.motc.gov.tw/theme/package/post/2211091703353)。 |
link to https://course.cyc.edu.tw/course/pub/cou_dsp.php?sch_id=104671 \link to https://course.cyc.edu.tw/course/pub/cou_dsp.php?sch_id=104671 \
(府教發字第1120206777號備查)
112學年度教科書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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