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 理。
二、相關報名方式及鑑定方式請詳見簡章規定。
三、本簡章亦可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https://www.cyc.edu.tw/、嘉義縣 112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招生資訊網 https://art112.cyc.edu.tw/及各招生學校網站下載。
四、 112 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第二次招生簡章請見附件。
link to https://course.cyc.edu.tw/course/pub/cou_dsp.php?sch_id=104671 \link to https://course.cyc.edu.tw/course/pub/cou_dsp.php?sch_id=104671 \
(府教發字第1120206777號備查)
112學年度教科書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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