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縣 113 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招生簡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相關報名方式及鑑定方式請詳見簡章規定。
三、本簡章亦可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 ( http://www.cyc.edu.tw ) 或各招生學校網站下載。
link to https://course.cyc.edu.tw/course/pub/cou_dsp.php?sch_id=104671 \link to https://course.cyc.edu.tw/course/pub/cou_dsp.php?sch_id=104671 \
(府教發字第1120206777號備查)
112學年度教科書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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